(冀教高〔2021〕2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冀教高〔2019〕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学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我省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能力,现就加强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基层教学组织是高校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的基本单位,在落实教育教学任务、推进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其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过多年建设,我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在教育教学、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青年教师培养、教研教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教学组织功能被忽视、教研教改活动弱化、青年教师培养滞后等问题。
推进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旨在主动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贯彻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要求,强化教学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组织形式,明确职能定位,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激发组织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高效的基层教学组织体系,更好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加快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服务。
二、不断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
高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和学科专业特点,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按照有利于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有利于抓好人才培养工作的原则,按专业、课程或课程模块等类别科学、合理地设置教研室、课程组、实验教学中心等基层教学组织。各校要创新组织形式,鼓励加强与学科、科研等基层组织的有效衔接与融合,鼓励跨学科、跨院系交叉设立。鼓励组建校企、校地、校校联合的协同育人中心,打造校内外结合的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要涵盖学校所有专业或课程,所有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任课教师(含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师资)都应参加到一个或多个教学组织,实现基层教学组织的全覆盖。
三、进一步明确基层教学组织的职责任务
基层教学组织要以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效、课程建设成果、教学效果等为抓手,明确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任务与具体要求。
(一)强化师德师风,提升业务能力
各基层教学组织要定期组织教师学习和研讨党、国家、省和学校关于教育教学的基本方针政策、教学规范等文件,推动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与教学规范,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三全育人理念,树立良好的教风,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制定教师培养计划,严把新入职教师开课关,未经基层教学组织审核批准,不得独立开课或承担教学任务。建立和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为教师个体的教学能力发展提供专业支持。有计划组织教师赴国内外高校进修培训。
(二)服务专业发展,建设教学资源
各基层教学组织要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研究,参与制定并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认证、专业评估、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建立符合学科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组织制定并规范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严格教材选用或编写,组织教师编写高质量讲义或教案。开展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库、课件、题库、教辅资料等多种形式的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微课等建设与应用。
(三)制定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
各基层教学组织要围绕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积极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的制定。按照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教学计划,严把教学质量关,高质量完成本科教学任务。加强各教学环节(如课程设计、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考试考查、毕业论文或设计等)指导、检查和评价。
(四)组织集体备课,规范课堂教学
各基层教学组织要有计划、有目的、认真合理地安排组织教师集体备课,集体研究制定符合新时代要求和技术发展的高质量课程内容和教案;制定活动计划,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开展同行评议;开展专题教研活动,创新教学方法。规范课堂教学,遵守课堂纪律,强化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五)开展教学反思,完善教学评价
各基层教学组织要组织教师对教育教学实践再认识、再思考,对课程考核成绩、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深入反思,分析产生不足的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有效开展多种形式教学评价与反馈,对于基层教学组织认定为教学不合格的人员,在职称评审、各类评优评奖中实行一票否决。
(六)组织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讨
各基层教学组织要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上进行有效探索,推动教师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教学改革中。要组织指导课程组或教师团队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及面向教育教学类的科研项目,鼓励教师在学术层次上对教与学的客观规律进行研究,推动教学学术的深入发展。
(七)执行教学规定,规范档案管理
各基层教学组织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学工作规范、教师手册等管理文件和年度教学工作通知,在日常工作中落实相关要求。要明确教学档案材料的基本目录和规范化要求,指定专人定期对教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检查和归档,确保教学档案齐备和规范。
(八)加强团队建设,培育教学文化
各基层教学组织要着力组建一支业务氛围融洽、能力互补、知识结构和专业背景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教师团队,建立有效的团队成员合作模式,构建资源共享和荣辱与共的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及时发布各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学术动态,促进跨学科、跨院系教师间的资源共享和教学合作,形成富有凝聚力的、开放共享的基层教学组织文化。
(九)落实质量保障,提升教学质量
各基层教学组织要严格贯彻落实学校、学院(系)和教师三级教学督导体系,注重通过教学反思来加强教师的自我督导,提升教师追求卓越教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持久性,确保人才培养各环节质量标准落实到教学过程中,形成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机制。
四、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高校要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基层教学组织的职责和任务、运作流程、负责人条件、权限和待遇等事项。完善基层教学组织的议事决策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研活动制度、听课评议制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教学督导制度、质量考核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选好配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选聘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负责人。院系是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主体,要赋予其在团队组建、经费使用、教学考核等方面的自主权。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依托相关专业、课程组、实验室等,归所属教学单位管理。要建立完善基层教学组织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自主权,激发基层教学组织的活力。
五、加强组织保障和条件建设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把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摆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考核等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指导推动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场所及相关办公设施,为基层教学组织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与环境。
六、强化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评估
各高校要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作为教育督导检查、教学评估、专业评估等的重要指标,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各校要参照《河北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达标创优活动。要建立完善激励制度,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在经费投入、教改立项、各类教学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支持。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并在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教学团队等遴选中予以倾斜。
各高校在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中要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一流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订本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