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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指导性文件

中共河北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河北工大党〔2022〕2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及天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学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委印发的《加强高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若干举措》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以提升全体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为目标,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统筹领导

(一)构建工作体系

构建党委领导、部门协同、学院落实、辅导员实施、全员参与的学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

学校党委全面统筹领导学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协同推进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辅导员聚焦主责主业,原则上不安排辅导员从事九项工作职责以外的工作,特殊情况需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一事一议。

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组织、人事、宣传、团委、科研、外事、财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办公室设在党委本科生工作部。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统筹落实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规定、拟定重要制度、推动重点工作、商议辅导员岗位流动以及人事变动等事项,并适时向学校党委汇报队伍建设工作情况。

(二)压实主体责任

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持续加强学校、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学院领导干部等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任课教师履行思政工作职责清单》,压实全体教师育人责任,构建全员参与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学校党委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履职尽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不打招呼、直插一线,去学生宿舍聊天、吃学生食堂饭菜、进学生课堂听课、上学生活动舞台,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每月进学生宿舍一次,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每学期遍访不同学院学生宿舍,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到学生宿舍走访至少一次,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领导和工作人员深入联系学生,切实将教育部“七进”(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社团、进讲座、进网络)要求落到实处,及时解决学生思想、心理、生活、就业等方面实际问题,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学生的心坎上,推动思政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带头立足全员育人理念抓好学生教育管理。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落实有关要求,不得变相、违规安排辅导员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初第一周,各学院上报本学院本学期辅导员带班情况,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研究检查“除带班和专项学生工作之外不承担辅导员九项主要工作职责之外的其他工作”的落实情况。学期中,如遇带班情况调整,应及时向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情况汇报。

(三)落实协同推进

探索“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改革。按照“学校领导要深入联系学生,职能部门(直属机构)要直接服务学生,管理资源要充分配置到学生”的要求,探索设置学生公寓辅导员,探索“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改革,逐步推进党团组织、管理部门、服务单位进驻学生公寓开展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学生管理体系。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单位、深入到学生宿舍,工作重点放到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上,体察校情、关爱学业困难学生、答疑解惑、解决问题,推动形成育人合力

构建学工队伍与任课教师的常态沟通机制。各学院教务、学工系统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组织每位辅导员与所负责学生的任课教师共同开一次座谈会、建一个沟通群、形成一个交流制度。在全校范围倡导实施课堂“双向考勤制度”。所有学生请假需凭辅导员签字或盖章的请假单,任课教师不得自行允许学生课堂请假,紧急情况要主动与辅导员沟通后认定。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学生旷课3次以上的,要主动联系学生辅导员反映情况,与辅导员共同做好学生纪律管理、身心教育和学业辅导,有关情况未及时沟通的,纳入教师“教学事故”认定范畴。

逐步实现辅导员进宿舍办公。力争通过2-3年时间,在学生公寓楼为每位辅导员安排办公用房,逐步实现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在内的全体辅导员进入学生宿舍办公,逐步压减辅导员在学院机关的办公室,将宿舍作为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主阵地。在学生公寓设置谈话室、活动室,辅导员不再安排行政机关办公室。

完善“智慧思政”平台建设。持续开发和完善“学生工作系统”,打通学工、教学、后勤、教辅等各方面资源,努力构建连通各方的“智慧思政”信息平台,建立全面准确的学生基本信息库,全面掌握学生基本情况,方便教育科学决策、精准管理和个性服务。

二、聚焦主责主业,做好日常工作

(一)量化工作内容

辅导员日常工作要聚焦《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的九项工作职责,在将“七进”落到实处的基础上,重点扎实推进“三走进一引领”(走进学生课堂、走进学生宿舍、走进学生心灵<与学生谈心谈话>、引领学生成长<召开主题班会或开展主题活动>)专项工作。

走进学生课堂,督促抓好学业。辅导员除日常开展丰富多样的第二课堂活动,还要注重与第一课堂有机衔接,每学期走访面谈所带学生的全部任课教师至少1遍、每门课程随堂听课至少1节,了解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表现和学习成绩,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交流,督促学生抓好学业。

走进学生宿舍,了解思想动态。辅导员每周对负责的所有学生宿舍至少巡查一遍,加强夜间宿舍巡查,对夜不归宿、晚归宿的学生建立实名台账,逐一电话沟通,做到底数清、去向明,无法联系的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迅速沟通联系学生家长,确保学生安全。巡查中除开展安全教育、检查内务卫生外,要和学生谈心谈话相结合、和24小时宿舍值班相结合,与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学生党员、学生骨干谈话等均可安排在宿舍进行,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发现潜在问题、排查风险隐患,将学生宿舍打造成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

开展谈心谈话,深化分类指导。辅导员要把与学生日常交流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与负责的全体学生每学期谈话至少一轮次,原则上每天安排至少2个小时与学生进行谈心谈话,摸清学生中的舆情风险、聚集风险、心理危机风险等,将危机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学生分类指导,结合心理普查和日常排查,不断完善重点关注人群库,建立重点关注学生台账,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一人一帮”工作要求,完善危机干预机制。对于纳入分类指导的重点关注学生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每月至少2次了解学生思想和心理状况。

召开主题班会,做好思想引领。辅导员每月为负责的每个学生班级至少召开1次主题班会,通过热点讨论、集体交流、主题团日、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做好思想引领、学业辅导、就业指导和心理疏导。

(二)完善值班制度

统筹推进辅导员日常值班和领导带班协同,强化值班内容,规范值班行为,突出值班实效。辅导员值班要确保除寒暑假外,每学院至少有1位辅导员24小时在岗值班,特殊时间节点实行“双岗值班”,辅导员(含分管领导)少于3人的学院可以2-3个学院联合值班。党委本科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带班要确保除寒暑假外,每天至少1人24小时带班,带班期间要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对学院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每学期覆盖全体辅导员。

三、强化发展提升,做好轮岗培训

(一)健全培训培养体系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力度,根据辅导员岗位特点和应当具备的业务知识、基本素质,不断提升专职辅导员社会招聘准入质量,优化招聘来源的学缘学历层次。继续加强新入职辅导员岗前培训,全面启动优秀辅导员工作室建立,构建辅导员“老带新”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技巧与方法的传帮带。严格落实青年教师至少担任1年本科生班导师制度,制定《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班导师工作指南》,吸纳确实适宜从事学生工作的专业教师按程序转任辅导员工作岗位。

统筹辅导员培训规划项目,形成分层分类、多元立体培训体系。指导每位辅导员相对明确一个专业方向,如就业、心理、国防、资助、学生事务管理等专业领域,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促进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实现学生分年级、分层次的横向管理和分领域、分类别的纵向管理相协同。积极利用京津冀辅导员培训平台,邀请全国或河北省、天津市优秀辅导员、骨干辅导员和辅导员年度人物做讲座、搞交流。加强辅导员实践交流和挂职锻炼。支持辅导员到天津市、河北省和学校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农村社区、国有企业等岗位实践锻炼。举办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提升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

(二)打通发展晋升通道

进一步深化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制度。在辅导员职称评审条件单设、指标单列、单独评审的基础上,将辅导员队伍职称结构纳入学校整体教师队伍职称结构动态调整序列。学校党委负责专职辅导员队伍的考察晋升,副科级以上辅导员纳入学校党委干部管理范围。按照不超过专职辅导员总数10%的比例,设置处级(含副处级、正处级)辅导员岗位。在满足河北省辅导员职级晋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主要考察辅导员主责主业工作实绩尤其是基础工作扎实度,进行处级辅导员选聘,逐步打造职务职级体系结构合理的辅导员工作队伍。

(三)推进管理模式改革

建立辅导员校内轮岗制度。原则上辅导员在同一学院担任辅导员达到2届(本科8年、研究生6年),带完本届毕业生后,跨学院轮岗交流。辅导员岗位调动、提拔使用要适当考虑所带一届毕业生的完整性,尽量减少学生在校期间的辅导员岗位变更。

转变辅导员管理方式。按照有利于辅导员到学生宿舍、教室、操场、图书馆等地开展工作的原则,针对性优化辅导员考勤管理,支持辅导员把课间、午休、晚上和周末等学生休息时间作为重要的教育时间抓好用好。完善相应考核监督机制,确保通讯畅通,将固定时间与弹性时间有机结合,着力提升育人实效。

落实研究生导学思政育人机制改革。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激励导师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要率先垂范,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格魅力影响和鼓舞研究生;要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开展研究生导学思政育人机制改革,全力推进研究生导学思政,在研究生导学团队配备兼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要关注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压力,关爱研究生身心健康;关注学生日常生活,积极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心帮扶工作;定期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系列活动,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开展研究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教育,积极推荐就业岗位。

加强国际学生辅导员管理工作。将国际学生辅导员纳入普通辅导员管理工作体系,由学生工作部门会同国际教育机构党委,按照普通辅导员进行工作要求、考核评价和日常管理。国际学生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各方面与中国学生辅导员统一标准、统一要求、一体推进,结合实际以适当方式强化国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切实提升国际学生教育质量。

四、注重效果达成,做好督导检查

(一)建立学生工作正负面清单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性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学生工作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于科学及时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学生骨干及时报送隐性风险、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探索、获得重要理论实践研究立项等情况,可纳入辅导员工作正面清单。对于工作不实不细造成所负责的学生出现因心理问题非正常死亡,以及发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负面舆情、意识形态事故、超过5人的校园学生冲突或集体违法行为的,可纳入辅导员工作负面清单。对于一年度出现学生因心理问题非正常死亡超过2人,以及出现重大负面舆情、超过20人的聚集事件、超过10人的校园学生冲突或集体违法行为的,可纳入学院学生工作的负面清单。

(二)健全工作评价机制

完善学生工作评价机制,对于辅导员个人工作评价,在将“三走进一引领”专项工作完成度、所负责学生辨识度和学生评价纳入辅导员年度评价内容的基础上,引入学生工作正负面清单核查,在辅导员奖惩中予以体现;对于学院年度学生工作评价,将学生工作正负面清单纳入,每年进行清单核查,在年度评价中予以兑现。

(三)强化监督巡察

学校纪委办公室、巡察办要强化监督责任,将辅导员聚焦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列入学校对各学院党委的巡察内容。建立辅导员带班情况定期调研反馈制度,每学期对辅导员进行不记名调研和实名访谈,了解辅导员聚焦主责主业情况,同时采用“四不两直”检查机制,不定期随机对个人和单位进行暗访、抽检、督查,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本细则要求适用于全体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和留学生辅导员。